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
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
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中新网拉萨5月23日电(记者 江飞波)西藏自治区成立(chénglì)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已经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(lǐngdǎoxiǎozǔ)审定(shěndìng),现授权公告如下: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是由(yóu)五星红旗延展出的飘带与(yǔ)格桑花瓣环构成(gòuchéng)的数字“60”造型。飘扬的五星红旗象征着繁荣昌盛的祖国母亲对西藏的关怀与呵护(hēhù),使西藏在砥砺奋进的60年中绽放出灿烂的格桑花朵(huāduǒ)。西藏复兴号、现代化新农村、风力发电、雪山、藏羚羊等代表(dàibiǎo)了60年来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。“1965-2025”代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。标识兼具中华民族精神与西藏历史底蕴,整体色彩(sècǎi)使用了国旗红,营造出喜庆、热烈、祥和的氛围。
图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(zhōunián)(zhōunián)庆祝活动徽标。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图
1965年9月(yuè)1日,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开幕。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(le)西藏自治区机关及其领导人,阿沛·阿旺晋美当选(dāngxuǎn)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,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(de)领导职务。西藏自治区的成立,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,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自此,西藏人民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(dìqū)事务的权利,走上了发展进步(jìnbù)的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道路。
公告介绍,此(cǐ)徽标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。使用管理范围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;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(bùzhì)和制作请柬、证件、须知、签到簿等(děng);用于制作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背景板、标牌、彩旗、遮阳伞、遮阳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;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、专题网页和制作特许产品、宣传品、宣传折页(zhéyè)、宣传标语、公益广告(gōngyìguǎnggào)、招贴画等;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、臂章等,供(gōng)群众佩戴(pèidài)留念;用于发行(fāxíng)公益性纪念邮票和邮封。
徽标使用(shǐyòng)管理要求,庆祝活动徽标使用应当严肃、庄重,不得(bùdé)任意修改、变形或变色,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徽标的完整性;庆祝活动徽标不得用于商业广告、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(rènhé)商业性用途,不得用于私人(sīrén)庆典等活动;以庆祝活动徽标为元素制作的用品(yòngpǐn),要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,不得乱用、滥用;庆祝活动徽标使用要结合实际、因时因地而异,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(zhōubiānhuánjìng)关系,注重整体效果(xiàoguǒ),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(nónghòu)社会氛围,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,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。
庆祝活动徽标所有权属于西藏自治区(xīzàngzìzhìqū)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。(完)
中新网拉萨5月23日电(记者 江飞波)西藏自治区成立(chénglì)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已经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(lǐngdǎoxiǎozǔ)审定(shěndìng),现授权公告如下: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是由(yóu)五星红旗延展出的飘带与(yǔ)格桑花瓣环构成(gòuchéng)的数字“60”造型。飘扬的五星红旗象征着繁荣昌盛的祖国母亲对西藏的关怀与呵护(hēhù),使西藏在砥砺奋进的60年中绽放出灿烂的格桑花朵(huāduǒ)。西藏复兴号、现代化新农村、风力发电、雪山、藏羚羊等代表(dàibiǎo)了60年来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。“1965-2025”代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。标识兼具中华民族精神与西藏历史底蕴,整体色彩(sècǎi)使用了国旗红,营造出喜庆、热烈、祥和的氛围。
图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(zhōunián)(zhōunián)庆祝活动徽标。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图
1965年9月(yuè)1日,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开幕。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(le)西藏自治区机关及其领导人,阿沛·阿旺晋美当选(dāngxuǎn)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,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(de)领导职务。西藏自治区的成立,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,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。自此,西藏人民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(dìqū)事务的权利,走上了发展进步(jìnbù)的社会主义(shèhuìzhǔyì)道路。
公告介绍,此(cǐ)徽标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唯一指定标识。使用管理范围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;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(bùzhì)和制作请柬、证件、须知、签到簿等(děng);用于制作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背景板、标牌、彩旗、遮阳伞、遮阳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;用于新闻报道专题专栏、专题网页和制作特许产品、宣传品、宣传折页(zhéyè)、宣传标语、公益广告(gōngyìguǎnggào)、招贴画等;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、臂章等,供(gōng)群众佩戴(pèidài)留念;用于发行(fāxíng)公益性纪念邮票和邮封。
徽标使用(shǐyòng)管理要求,庆祝活动徽标使用应当严肃、庄重,不得(bùdé)任意修改、变形或变色,不能因放大或缩小破坏徽标的完整性;庆祝活动徽标不得用于商业广告、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(rènhé)商业性用途,不得用于私人(sīrén)庆典等活动;以庆祝活动徽标为元素制作的用品(yòngpǐn),要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,不得乱用、滥用;庆祝活动徽标使用要结合实际、因时因地而异,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(zhōubiānhuánjìng)关系,注重整体效果(xiàoguǒ),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(nónghòu)社会氛围,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,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。
庆祝活动徽标所有权属于西藏自治区(xīzàngzìzhìqū)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bàngōngshì)。(完)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